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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和签证办理
进藏前的心理常识
高原地区健康常识(1)
高原地区健康常识(2)
高原地区健康常识(3)
藏族礼仪
禁忌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手续和签证办理

边境通行证
    中国公民来西藏旅游如果选择腹地旅游则不需要任何签证,如果选择去日喀则地区的珠峰、樟木、阿里地区等地,则需要办理边境通行证。请选择去以上旅游目的地的客人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是公安、边防机关办理好去以上地方的边境通行证,所办的证件在全国均有效。在西藏办理通行证手续繁琐且需3—5天。

外国游客及台胞进藏手续(需提前2星期办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外国游客和台胞、华侨进入西藏旅游,必须是有组织的旅游,即必须有接待单位、已经确定的行程,并且必须办理外国人入藏批文。港澳同胞执有效的回乡证在西藏旅游不需不理。在飞往拉萨的各内地机场安检和各陆地检查只有出示入藏批文的外国旅行团和个人才能被允许登机或通过。

组织外国旅游团队、个人及台胞的内地旅行社既组团社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组团社的公章提交入藏团队或个人团队接待计划,必须提供每位游客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职业、护照号码(或回乡证)、护照复印件、团号;中国境内全部的旅游线路及接待社名称、出入境地点、团号、人数、签证有效期限、进藏时间、在藏旅游路线和时间、详细行程。(以上资料要求全部以旅行社文头纸打印在客人名单下加盖公章,传真、书写和E-MAIL一律不可)

外交官、记者入藏不允许旅行社接待。但可由官方如外办组织、接待。

外国旅游团入西藏后。如果有去拉萨以外地区旅行,还需要办理“外国人在藏旅行通行证”、旅游局批文、签证、外事办公室批文等;如果去旅行的地区涉及到军事管理区,还得由地接社为旅游团在西藏军区作战处办理批文后才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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